您当前的位置:首 页 >> 通知公告 >> 关于对申报宁波市第八批现代化达纲学校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
信息正文    
关于对申报宁波市第八批现代化达纲学校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
作者:督导室 发布日期:2010-5-10 14:31:11 阅读次数:637 来源:督导室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关键词:督导评估

各有关学校(幼儿园):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继续做好〈宁波市学校现代化建设纲要〉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甬教督〔2009297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区申报第八批《宁波市现代化达纲学校》的学校(幼儿园)进行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517——21日,每校半天。

二、学校顺序

新蕾吉利幼儿园、北极星幼儿园、区中心幼儿园高塘分园、金灵幼儿园、银儿幼儿园、三之三幼儿园、穿山幼儿园、红联幼儿园、高塘小学。

三、评估程序

(一)学校申报。各学校将自评报告必须于514日前报送区教育局督导室,联系电话:86781907,联系人:老师。

(二)组织评估。由区教育局督导室组织区督学等一行5人,组成评估组,对各申报学校进行评估。经过评估组评审,将通过的学校上报市教育局督导处。

(三)市局抽查。6月中下旬,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上报学校进行随机抽查。根据抽查结果报市教育局审批、公示后发文公布。

四、其他要求

各校接通知后,要组织全校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宁波市学校现代化建设纲要〉督导评估方案》,要对照评估指标,逐项进行自查自评自纠。在自评基础上认真写好自评报告,自评报告一式10份。学校自评汇报控制在30分钟内,评估有关印证材料请集中于一室以备查。

                                                  北仑区教育局

00年五月十日

 
[打印] [关闭]
上一篇: 关于开展新碶片区德育研讨暨优秀社团选拔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对第二批中小学示范图书馆(室)申报学校进行验收的通知
相关文章>>>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管理入口 | 帮助信息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宁波北仑教科网 版权所有 2009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4层
备案序号: 浙ICP备050156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