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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09年度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优秀成果的通知
作者:教科所 发布日期:2010-6-25 10:22:56 阅读次数:1338 来源:教科所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关键词:征集 规划课题优秀成果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区教育三中心:

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市的教育科研工作,根据《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2009年度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优秀成果的征集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1.凡是20108月之前已经完成的省、市级立项课题成果均可参加评审。课题研究如需延期者须上报《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延期申请表》,延长时间至多一年。

2.虽未立项,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研究,确有理论和应用价值的课题成果可推荐参评。我区可推荐2项。

3.宁波市教育科研(基础教育)成果推广奖,参评成果要求:①各县(市)、区及直属学校(单位)2008年前已获市教科成果一、二等奖或省教科成果奖项的优秀课题;②课题成果在一个县或一个片区范围内推广应用2年以上(含2年)的总结性报告;③送报的总结性报告须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并填写《推荐表》。

二、申报评审程序

1.初审:高校,各县(市)、区优秀成果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各县()、区教科所(室)负责初审;市直属学校(单位)优秀成果由市直属学校教科规划办负责初审,对申报材料的资格及规范性进行核实,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参加活页评审。

2.活页评审:由市教科规划办委托国内知名专家(外省、市)进行活页盲评打分,并根据活页盲评打分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产生候选科研成果。

3.复评:市教科规划办组织有关专家对候选成果进行复评,推荐出一、二、三不同层次的名单。

4.答辩或实地考察:市教科规划办组织省内外有关专家对规划课题优秀成果的第一层次候选成果进行答辩评审;对教育科研(基础教育)成果推广奖的第一层次候选成果进行实地考察评审。

5.终审: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终审。

6.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宁波教育科研网”公示,并设置为期一周的成果争议期。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推广奖的课题填写《推荐表》)一式三份、《课题研究结题报告》和《成果活页评审表》各一式六份(有关附件一式二份)。

2.《申报·评审表》的填写应注意以下几点:①“成果申报人”限填一名,“成果合作者”限填四名,如是执笔请注明,此栏将作为获奖证书填写时的主要依据,务必慎重;②若是省、市级规划立项课题,请详细填写立项时间和批准文号。

3.申报的课题成果材料严禁抄袭与剽窃,附件材料切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任何奖项。

4.填写《成果活页评审表》不能出现有关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确需出现的一律改为“××”学校或“×××”,违反申报规定将取消参评资格。

5.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91日,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6.各学校课题成果由区教科所统一上报。同时上报汇总表和课题主报告电子文稿,发至邮箱:jks@bledu.net.cn

 

附件:1《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doc

2《宁波市09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优秀成果活页评审表》.doc

3《宁波市教育科研成果推广奖推荐表》.doc

4.宁波市2009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优秀成果汇总表.xls

5.申报材料有关事项说明.doc

(见宁波教育科研网jks.nbedu.net.cn——网上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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