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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北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评选工作的通知
仑教研〔2010〕2号
作者: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0-7-9 8:40:41 阅读次数:2382 来源:教育局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关键词:教坛新秀 评选 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区教师培训中心:
    为加强我区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的培养,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专业素质,建立青年教师成长激励机制,鼓励优秀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脱颖而出,决定在2010学年评选一批北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为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推荐参加本次区级“教坛新秀”评选的教师必须是教龄满3(截止时间为201091的在职在岗教师,申报教师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7791日后出生)。已被评为浙江省“教坛新秀”和宁波市“教坛新秀”一等奖者,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2.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专业课教师还应具有熟练的专业技能和操作能力。有较强的改革和创新意识,积极参与课改实验和教学改革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研究习惯和团队精神,教学质量高,教学成绩在本校名列前茅,在青年教师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所教学生反映好。
    3.教学基本功扎实。课堂教学能符合新课程理念和要求,教学用语表述清晰有条理,板书工整美观,普通话达标,课堂教学轻负高质,富有实效。具有较强的试题编制和分析能力,较强的教材分析和教案编写能力,能运用多媒体及其网络进行教学。
    三、评选步骤和办法
    1.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必须于2010925之前按限定名额向区教育局教研室上报参加区“教坛新秀”评选候选人名单及有关材料。省三级及以上幼儿园可推荐1-2名;各小学可推荐语文、数学各2名,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1名;各初中可推荐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技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1名;各普通高中可推荐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研究性学习)各学科不超过2名;北仑职高在校级初评的基础上推荐8名教师参加区级教坛新秀评选,区教育局择优推荐5名教师代表北仑区参加市级评比,其中专业课教师不得少于40%
    2.各校上报材料包括:
   (1)《北仑区中小学教坛新秀呈报表》;
   (2)参评教师近2年来撰写的教学论文一篇(一式五份,并含获奖证书或发表刊物的复印件一份);
   (3)各校参加区“教坛新秀”评选候选人汇总表。
    3.各校应充分利用区“教坛新秀”评选的契机,抓紧做好校内青年教师的培养,广泛发动全体青年教师积极参与,形成层层选拔推荐的机制。民办中小学(含民办幼儿园和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应鼓励青年教师勇于参赛,注重学习交流,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中心保障学校的进一步发展。
   4.区“教坛新秀”评选包含课堂教学、专业基础知识、科研水平和全面素质等考核程序,通过对参评教师的逐项考核评定,根据总分差额评出区级“教坛新秀”一、二、三等奖。其中幼儿园、小学语文、数学等学科报名总数如果超过30名,将先根据专业基础知识、科研水平和全面素质三项总分进行初选,前60%进入课堂教学等环节。获得区“教坛新秀”一、二、三等奖者,由区教育局颁发荣誉证书。在此基础上,区教育局择优选送参加市“教坛新秀”评选的候选人。
    5
.各校及区级各评审组应对被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进行全面考核,尤其要认真审核被推荐人的师德情况和教书育人水平。凡发现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教师,不能推荐为“教坛新秀”评比候选人,以维护评选工作的严肃性,确保评选质量。为使推荐评选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各校应将推荐人选的名单及事迹材料在本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区各学科评审组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到评选环节的透明度,严格按照条件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并保存好相关的原始材料。区教育局在向市局上报参与市级教坛新秀评选名单之前,也将通过北仑教育网公示,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四、组织领导
    区“教坛新秀”评选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区教研室负责组织实施。各校要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促进我区中小学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为我区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培养和储备力量,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附件
    1.北仑区中小学“教坛新秀”呈报表
2.北仑区“教坛新秀”评选候选人汇总表
                                         


                                        
二○一○年七月八日

 主题词:教坛新秀  评选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教研室,市教育局职成教教研室。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教研室                  2010年7月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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